【捕诉合一进行时】1+1=2还是1+1>2?
01
什么是“捕诉合一”?
输
“捕诉合一”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的办案模式。
它是相对现行刑事检察体制中捕诉分立而言的。
在现行刑事检察体制中,一个刑事案件的流程大致经过以下4个阶段:
在这里,批捕和起诉分别由检察机关内部两个不同的部门行使;“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则将批捕的部门和起诉的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行使。
☆ 划重点!!!
“捕诉合一”合的是办案人员,而不是办案程序。
02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在部分案件中试行“捕诉合一”
全省率先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玉环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等四类案件试行“捕诉合一”。
03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实行“捕诉合一”
2018年5月29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捕诉合一”改革动员大会,总结了近一年来试点工作的经验成果,决定自6月1日起,对该院所有刑事案件实行“捕诉合一”。
宣读实施方案
会上,政治部主任龚冬娟宣读《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捕诉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公诉案件“三书”比对审查制度。
干警代表作表态发言
张红艳
员额检察官
阮小慧
检察官助理
干警们表示积极拥护支持“捕诉合一”改革。尽管改革意味着诸多挑战,但我院干警对改革充满信心和斗志。
检察长作动员讲话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文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捕诉合一”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积极应对“捕诉合一”改革新模式;
三是务必团结协作,全力以赴解决“捕诉一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上级领导要求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斌
一是把握大势,切实增强“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改革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二是遵循规律,确保“捕诉合一”改革取得实效;
三是严守纪律,构筑推进“捕诉合一”改革的强大合力。
“捕诉一体”的探索,
根源于新时期检察转型发展,
强调法律监督实效,
旨在树立检察权威。
玉环检察将深入贯彻上级改革要求,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为新时代检察改革创新提供有益尝试。
编辑:赵洁瑶 黄佳婉
玉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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